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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依據臺北市政府自殺防治中心設置要點,本中心之任務如下:
1.辦理有關自殺防治之工作計畫訂定與行政推動。
2.辦理有關自殺防治政策跨局處、跨專業之協調。
3.辦理多元需求自殺高風險個案狀況評估,並提供整合民間與各局處之緊急處遇調度協調與資源服務,以強化個案之處理介入流程與機制。
4.辦理自殺防治相關學術研究、教育訓練與宣導事宜以及發展環境防治策略。
5.彙整各項防治工作成果及監控自殺問題現況,定期發表相關成果報告及研究,做為規劃本市自殺防治策略之依據。
6.其他有關自殺防治之推動事項。

(二)服務對象
1.自殺意念個案及其家屬。 
2.自殺企圖個案及其家屬。 
3.具有自殺潛在危險之個案。 
4.自殺遺族。 
5.心理衛生專業人員。 
6.各職業領域重要人員(含守門人與媒體人員)。 
7.各局處專業人員。 
8.一般民眾。 

(三)服務項目
1.自殺防治諮詢專線
2.自殺風險個案關懷訪視服務
3.自殺防治守門人訓練
4.跨局處工作聯繫會議 

(四)服務標準 
1.具有立即性危及生命之自殺、自傷個案,啟動緊急個案處理作業流程。 
2.需跨局處資源介入之個案。 
3.重複自殺之個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