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殺防治是當代公共衛生以及心理衛生工作之重要課題。在臺灣,自殺自民國86年起已連續13年列入十大死因之列,雖在99年至112年間排除十大死因之外,但113年臺灣地區仍有4,062人因自殺死亡,且居國人死因第10位。自殺具有重大的社會意義,其所造成的後果,除了個人的死亡之外,也對社會帶來巨大的衝擊,進而造成社會整體的損失,自殺防治仍為臺灣之心理衛生工作的重要議題。
本市歷年自殺高危險通報個案資料顯示,除人際/情感、精神/心理/物質濫用依然為主要自殺因素外,65歲以上長者久病不癒、25-64歲的經濟問題及15-24歲的校園適應問題為各年齡層的次要自殺原因;也就是說,自殺行為的成因不但複雜,且依個體發展與社會角色任務的不同而有不同的重要影響因子。
為持續強化社區網絡對於自殺風險覺察敏感度,本中心除持續開展特定族群自殺防治守門人課程之餘,特辦理此課程,期透過社區經驗的分享,培訓種子講師成為自殺防治守門人之宣導傳播者、簡式健康量表推廣使用者,及社區心理衛生高危險個案發現及轉介者。
一、主辦單位:臺北市政府自殺防治中心
二、協辦單位:臺北市政府衛生局
三、培訓課程日期:
(一)第一梯次:114年8月29日(五)至114年8月30日(六)
(二)第二梯次:114年12月5日(五)至114年12月6日(六)
四、評選日期:
(一)第一梯次:114年9月22 日(一)依通知報到,約1.5小時
(二)第二梯次:114年12月29日(一)依通知報到,約1.5小時
五、辦理地點:臺北市政府自殺防治中心4樓講堂(臺北市中正區金山南路一段5號—板南線忠孝新生站2號出口)
六、報名資格:大臺北地區有意願參與自殺防治工作,且對自殺趨勢有基礎認識,願意配合自殺防治守門人課程宣導之精神醫療醫護人員、社會工作人員、心理師及社區關懷訪視員等;曾執行自殺防治相關業務者優先。
七、報名期限: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18日(星期五)17時止,本研習各梯次預計錄取15名,依報名優先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,未達10名則不予開課。
八、 評選方式說明:
(一)針對通過初階筆試或112年以前合格講師者,得進行評選。
(二)當日採團體甄試,流程約1.5小時,請依通知時間抵達受試地點,並抽選課程主題講授10分鐘內容,評選項目包含儀態(20%)、言辭(40%)、知識傳達能力(40%)等。
九、種子講師認證說明:
(一)針對未曾參與過培訓之學員,須全程參與初進階培訓課程,完成筆試及評選且兩次評分皆達80分以上,始認證為本市自殺防治守門人講師。
(二)針對112年以前已通過培訓之合格講師,僅須全程參與進階訓練課程,並且評選達80分以上,始得保留本市自殺防治守門人既有講師身份。
(三)授予證書之「自殺防治種子講師」須同意本中心將其名單提供其他相關單位做為聘請課程講師之參考。且代表中心對外授課之課程講義大綱須以本中心提供資料為準,參酌授課單位性質得以增刪。
十、注意事項:
(一)為利相關行政作業進行,兩梯次訓練課程不得跨梯次受訓;待評選結束後約14個工作日內以E-mail個別通知測驗結果,並寄發實體證書至通訊地址。
(二)為避免影響您的課程權益,須分別於上午及下午課程確實完成簽到及簽退程序。(上午簽到時間為09:50至10:05;下午簽到時間為13:20至13:35)
(三)課程當日午餐須請自理,另為響應環保,敬請自備環保杯。
(四)授課地點無設置電梯,須自行評估上下樓需求。
(五)本活動若遇自然災害,臺北市政府宣布不上班,活動自然取消,不另公告。
(六)聯絡人:傅嘉慧組員,電話:2321-2730轉61。